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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12-30 13:52:26 | 作者: hth会体会官方网页版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子公司宁夏中晶购买宁夏隆基的部分土地、厂房和机器设备,对公司当前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该次购买现成的资产做改造提升,有利于较快扩大生产产能,为客户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5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董事徐一俊、董事黄笑容、董事郭兵健共3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董事徐伟、独立董事杨德仁、独立董事魏江、独立董事胡旭微共4人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61)。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5日以邮件、电话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何国君、监事万喜增、监事郑伟梁共3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国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61)。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